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本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据随便吧小编了解,本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
缴存基数的确定原则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