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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保怎么办理 简单小方法告诉你

社保话题:办理|参保|投保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7 【字号:

据小编去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到,关于上回朋友问到药店医保怎么办理的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相应的解答方法。下面,就跟随着随便吧社保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方法吧。

药店医保怎么办理 简单小方法告诉你 

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需要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提交申请,经审查、实地考察评审后取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方可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从事与医疗保险有关的业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市劳动保障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医疗专家组成)进行评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即通过,公示10天无异议,即可获资格证书。

药店办理医保的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一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

2、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一年内未发生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3、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一年内未发生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4、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卫生区域规划要求,且综合性门诊部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医技人员不少于16人(其中注册的执业医师不少于8人);普通专科门诊部不少于250平方米;医技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注册的执业医师不少于6人);

5、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为主;

6、各项医疗质量指标达到等级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

7、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系统,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药店办理医保的条件

办理流程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督部门进行审查。只有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才能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最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以便参保人选择就医、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