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到,有些地区经市三级医院检查会诊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患者,或由于设备或技术的限制无法为患者提供检查、诊断和治疗的重症患者,是可以申请转外就医的。其中,需要填写一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
1.在市医保局或医保分局办事大厅医疗服务窗口领取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本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2.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两所不同级别的定点医院(只限公立医院,出具票据必须为微机打印票据的医院),作为就诊医疗机构,须经当地医保部门加以认定、盖章。
3.携带盖章后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和异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复印件(暂住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到市(区)医保局审批备案。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填写说明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温馨提示:
1、长期居住异地人员领取异地就医申请表。
2、到居住地选1-3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写明医院等级并加盖公章。
3、异地医保部门签章。
4、单位签章(破产企业、个体不需签章)。
5、将异地就医申请表、长期居住异地的户口或居住异地的暂住证复印件,到内江市医保局盖章生效。
6、此表生效后参保人员在内江市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降低10%报销比例。
7、转外就医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就医终结后,患者凭就诊医院收费单据、费用明细清单、病例复印件、转外就医审批手续和本人医保卡到所辖市、区医保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