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社会保险制度越发完善,社会保险待遇越来越好。但不少人的对于社保制度仍存在不少疑惑,有人问,社保卡给家人用可以吗?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社保卡可以给家人使用情况
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等等。所以说如果社保卡医保余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可以支付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费用。
社保卡不可以给家人使用情况
根据规定,社会保险机构没有未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设立医保个人账户。二档参保人只能前往选定的社康中心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不能购买他人使用药品。即医保二档参保人社保余额再多,也不能给家人使用。
案例:
近日,有一件事被炒得沸沸扬扬!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前天,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邹某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邹某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丈夫的社保卡去配药。从2011年2月至今年7月,周某用她父亲的社保卡,为母亲配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
老周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虽意识清醒,但已无法说话,故他对妻子女儿使用自己社保卡的事全然不知。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赃款11376.64元,并被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母女俩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今年8月被诸暨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诸暨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周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