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到,社保局相关部门从2015年7月份开始积极推行“社保经办柜员制”模式,节省了经办时间,提高了经办效率,群众满意度也不断提升。至于具体内容有哪些?请查看以下全文。
社会保险试点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
近年来,各市社保经办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但老的经办模式导致参保单位或个人办理一件涉及几个不同窗口,有时需往返几趟才能办结。为了给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服务,今年以来,市社保中心结合 省人社厅开展的“社保服务提升年”专项活动,在此前推出的“一站式” “一趟式”服务的基础上,积极试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
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根据“受理、审核分离”的原则,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专业审核”的经办模式。该中心通过“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优化岗位设置,通过各项业务精细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蓽效率,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实行综合柜员制半个月以来,减少了群众办事等候时间,简化了办事流程。同时,社保中心对各个经办环节的办理时限提出明确要求,需要初审复审的待遇支 付项目办理从1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效率大幅提高。
社保经办柜员制有利内部控制
社保“专管员制”的特征之一,是经办机构的业务部门、业务岗位各把一摊。好处是权责明确,弊端是权限过于集中,落实内部控制困难。如,难以落实“轮岗制度”“双审双岗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以及“信息系统控制”等内部控制要求。操作风险点多,对基金收支、管理运行安全威胁大。
实行“柜员制”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分开、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以及相邻岗位、相关部门之间既相互支持、又相互牵制的内控原则对各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并将关键性业务环节的复审、批准嵌入到业务流程当中,通过落实信息化控制提高内控的客观性。
社保“柜员制”实质是一个完整的服务平台,前台即窗口面向服务对象,权责目标是便民;中台即承担复审、批准、稽核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岗位,与前台窗口岗位有机衔接,是“柜员”业务的延伸部分,其权责目标是监管。不论前台、中台都要求根据业务流程设置经办岗位,且经组织授权经办,并按岗位职责说明书由信息系统管理员分配计算机操作权限。任何一个岗位变动,都应及时收回原权限和重新分配权限。
在“柜员制”架构下,“柜员”属于操作层。他们按照设定的程序和权限综合办理各项业务。有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都在可控的范围内,差错也可追溯纠正。中台(监管层)的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经办授权,不能单独办理一项业务的全过程。实行“柜员制”有利于落实关键性业务岗位应定期轮岗的组织控制,调动多数人学习政策、钻研业务和关心服务满意度的积极性。进而有利于发现和使用思想品德好、专业技能强、有工作能力的人才,从整体上提高经办机构风险管理、精确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