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鉴于员工购房的需求比较普遍,经公司总经办的研究决定,结合了公司住房补贴标准相关规定,特制订了住房公积金缴纳办理相关方案。具体通知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
一、目的
通过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员工购房的困难,降低员工生活压力。
二、办理对象
试用期满转正的在册员工。
三、办理原则 实行自愿办理原则
(一)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员工可直接将公司补贴金额转换为公积金公司承担的部分,不愿意办理公积金可继续享受住房补贴;
(二)对于免费享受公司提供住房未享受住房补贴的员工可按照现有公积金政策办理公积金。
四、总体政策
(一)对于享有公司住房补贴的员工,公司直接将住房补贴金额转化为公积金缴纳政策中公司承担的部分,员工需按照公司承担部分的相同金额进行缴纳个人部分,个人缴纳的金额直接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上述两部分金额将共同计入员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中,自办理之月起,员工原先享有的住房补贴取消发放;
(二)对于愿意将住房补贴直接转换为公积金的员工,如个人自愿提高公积金的缴纳额度,多出公司住房补贴额度之外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含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和多出住房补贴额度部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三)对于在公司免费居住未享受住房补贴的员工,员工个人申请经审批同意之后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公司按照现有公积金办理程序,公积金缴纳额度中的公司承担部分与个人承担部分均由员工个人承担,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
(四)依照公司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要求,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资,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总额度(个人承担部分与公司承担部分总和)不得超过岗位工资的16%,如有超出部分,需降低公积金缴纳额度,对于公积金公司缴纳部分与原先享有的住房补贴的差额将不再发放。比如某员工目前住房补贴为270元,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为3000元,公司缴纳金额为240元,其中30元的差额补贴将取消,不在工资中发放。
五、办理方式
(一)时间和资料要求
1、办理公积金所需材料: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住房公积金集中办理时间为当月25日至30日; 3、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需停办公积金,需在当月1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岗(见附件一)
(二)办理流程
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单(见附件二、三),经综合管理部核实住房补贴标准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流程见附件四)。
六、其他说明
(一)若员工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停公积金,且出勤未满11天的,公积金缴纳额度的公司与个人承担部分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二)享有住房补贴的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后,住房补贴停止发放;
(三)若双职工在外居住的,双方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不得累加到个人;
(四)本文要求若以其他文件、制度有冲突之处的,以本文为准。
(五)本方案自2012年10月开始试行,方案解释权归属综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