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市民都不清楚,山西太原市小店区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提取?其办理流程又是怎么样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现在,就让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来告诉大家吧。具体请大家仔细参考阅读下文,希望可以帮上大家,谢谢浏览!
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应填写的表格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提取时应提供的表格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两人及两人以上提取时使用),填写准确完整,加盖预留印鉴。
(二)办理提取时应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3、委托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的,提供专管员证或专管员身份证。
(三)根据不同的提取种类应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提示
身份证件丢失或者过期的,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有照片并盖章);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流程
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专管员核实并填写提取表格加盖预留印鉴→职工(或者单位专管员)向中心分理处提出申请→中心分理处审核→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或者转账手续→完毕。
提取条件和范围
住房公积金提取由职工本人办理或者受职工委托由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为办理。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购房证明)、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房屋所在地一致的职工(或者配偶)户籍证明。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区、县级以上房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
四、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伤残证或者区、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证明(1-4级)、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
六、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
七、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提供人事调动手续(或者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与原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调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
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供承租职工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支付房租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婚姻关系证明。
十、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簿、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
十一、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者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在集中封存户封存的职工办理提取,还需提供由分中心、分理处出具的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
十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继承证明、继承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十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经相关部门审验的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或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十四、职工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建议书、药费支出清单、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十五、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
十六、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并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文件、单位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花名表。
提取流程
一、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二、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中心、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分理处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三、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四、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