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附加福利,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缴纳与否或者何时缴纳,这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自身经营状况、企业性质和其它情形来制定的。住房公积金在签贷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在这里跟大家介绍。
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通知委托银行、保险公司上门服务。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面谈制度,核实有关情况,会同受托银行、保险公司,指导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附表十)一式三份,中心编号,银行签章,中心签章。《个人住房贷款凭证》(附表十一);《借款人夫妇双方还款承诺书》(附表十二),未婚的不签;房地产登记委托书(附表十三);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附表十四);私有房产登记申请书(附表十五);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附表十六)等有关文件上当面签字。
三、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以下环节:
(一)核实到场签字的借款人夫妇双方身份
中心及受托银行,核对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核对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座落、房号、贷款金额、以及房屋共有人真实抵押意愿、还款存折号、月还款额、抵押期限等事项。
(二)借款人签字
中心及受托银行,指导借款人夫妇双方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人夫妇双方还款承诺书》及受托银行《借款借据》的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手印,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如购买开发商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借款合同》担保人栏签章。
(三)受托保险公司在《借款合同》签订完成后,按合同内容办理相关抵押物保险手续。
借款人夫妇双方必须到场签字。如因特殊原因借款人配偶不能到场,需签定《委托授权书》(附表十七)。
(四)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中心持个人借款合同及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预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