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那么住房公积金的发放缴纳标准是什么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发放缴纳标准:
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额,存入专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纳数额为职工上一年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率,比率从8%-10%不等,具体比率各个城市及单位会有不同。职工也要缴纳同样数额,与单位给职工缴纳的存入同一账户。这笔钱只能用在住房上,专款专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并结合地方实际,具体如下:
1.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2015年1月,三部门发文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