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个人怎么办理社保呢?本文随便吧社保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与了解!
个人参保所需资料
1、新参保人员:①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张);②一寸免冠照片(两张);③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④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在海港区居住的证明及就业单位证明。
2、续保人员:①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②养老保险手册;③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张);④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个人参保流程
持相关资料到办理窗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后,凭《开户申请单》到指定银行(商业银行)开户,即可在开户银行任意网点就近交费(存款有息),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每月5日前存入银行。
注意事项:
1、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2、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3、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4、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5、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6、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7、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