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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社保话题:税方面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10 【字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介绍,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那么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怎样的?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房公积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扩展:住房公积金扣税标准怎么算?

:企业部分员工住房公积金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已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统算并不超,部分员工超过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否税前扣除?换句话说,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的基数是分人算,还是企业统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是职工本人工资,在此基础上设定的范围和标准也应是针对缴费个体。所以,是否超标,不能将企业全部人员加起来统算,而应分个体缴费标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