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对于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大家是否了解呢?下面的时间,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在这里主要给大家讲一下住房公积金清册之汇缴的填报说明。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下次就知道该怎么填写了。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填表说明
(一)本汇缴清册中人员信息截止2016年6月底,如单位在6月20日前应缴公积金未到账,应缴期间有新增人员,请登录市公积金网站下载空白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表内公式已经设定,各单位只需按表项填写;有人员减少,请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备注”栏内填写人员状态,如“封存”、“调出”等,并不再给该职工核定基数。
(二)本表中各单位只能填列“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及“备注”三栏,其余各栏已经锁定,各单位不得强行修改。
(三)“工资基数”栏内填写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
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2015年工资总额÷实际工作月份。职工工资总额按《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的内容和范围》(三统委字[1995]第42号)规定计算,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四)“缴存比例”栏填写格式为小数。例如职工个人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8%,则“缴存比例”栏填列“0.08”。
(五)“备注”栏内填列人员信息修改情况。如表格中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状态等基本信息有误,各单位请在该栏内修改。如基本信息不全,也在该栏内补充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