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那么住房公积金月应缴存额是怎么计算的?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公积金缴存额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应缴存额计算方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采取四舍五入到元的方式处理。
同时,《条例》第十七条还对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和基数作了规定。
即: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按相同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般缴存最高是工资的12%。
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规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