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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如何办理社保卡?新政策出台啦!

社保话题:开户|办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8 【字号:

  社保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那么,异地社保卡需要如何办理呢?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异地如何办理社保卡?新政策出台啦!

 

  异地如何办理社保卡

  异地社保卡个人不可以办理,需挂靠单位才能办理。

  1、存档条件

  ①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②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2、档案调入程序

  ①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②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③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④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

异地如何办理社保卡

 

  扩展:异地办理社保卡新政策

  一、取消社保异地办理不必要证明

  1.对于缺少关键材料的社保异地办理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

  2.取消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3.非本地户籍人员参加社保的,不要求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4.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5.取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

  6. “三证合一”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8.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异地办理社保卡新政策

 

  二、简化社保异地办理流程

  1.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2.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3.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4.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5.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周期规定,依参保单位需求随时办理,完善和简化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方式。

  6.简化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补换周期。

  7.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8.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

  9.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工作机制,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完善立案、庭审、送达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设法律援助窗口,畅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救济渠道。

  10.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省级行政区域内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收的举报投诉和主动巡查发现的案件信息全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登记、录入、流转和办理,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