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了,它是指社会保险,是一种保障机制。一些公司成立后,在运作中,聘请员工后就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缴纳。缴纳过程需要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做好事先的资料准备。那么,社保基数是怎么核定的呢?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社保基数如何核定
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作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2、 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和每年年初,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应缴费人员名单和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并依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时间,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数额。
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基数电子表格、职工社会保险基金花名册(与电子表格一致)、 上年度统计申报和上年度12月份会计凭证(含职工工资表)。
办理时限
以市调整基数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办理流程
经办单位于基数调整文件规定日期携带U盘至征缴中心拷贝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电子表格,单位将新基数录入到电子表格中,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修改后的电子表格、调整基数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料交至征缴中心办理基数调整。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