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你知道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是什么吗?下面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缴纳标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十六、十八条规定款可知,职工和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且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缴存比例各为50%。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为方便理解,我们举个例子,如果一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则该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均不得低于3000*5%=150元,缴存比例需高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的法律后果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可知,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只要是用人单位,便有义务为其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以“法律不惩罚不知者”的错误思想来逃避法律责任。在此,建议用人单位为避免因小失大,请为您的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不仅是在为您就职职工谋福利、寻保障,也是一个企业知法守法和有责任担当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