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很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那么这样做有哪些处罚呢?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疑问。
违规盗提公积金有何处罚?
1 向单位通报,并缴回其支取额,并将其行为记入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
2 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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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缴纳公积金的处罚新标准
1.单位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或单位设立时间2年以下的,处1万元至2万元罚款;
2.单位职工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或单位设立时间2年以上5年以下的,处2万元至3万元罚款;
3.单位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或单位设立时间5年以上的,处3万元至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