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住房公积金网是长兴县地方公积金政务信息网,当地也有很多市民不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什么样的单位,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长兴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供大家了解!
长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根据省编委办《关于确定长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的函》(浙编办函〔2014〕50号),长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县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长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二)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增值,住房公积金个人和项目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审批,负责记载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核准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提取、使用;
(九)负责各县分中心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