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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鄂尔多斯市的办理提取流程

社保话题:鄂尔多斯市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5-12-29 【字号:

公积金小编为鄂尔多斯市民提供鄂尔多斯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5年鄂尔多斯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吧。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商品房提取

2.购买二手房提取

3.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非房屋类:

1.离退休提取

2.死亡提取

3.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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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流程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商品房提取,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80%;

2.购买二手房提取,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80%;

3.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80%,但不得超过一次性还清的金额;

4.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解决家庭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事由当年实际发生的金额。

全额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四)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五)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六)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时间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约定的最后一笔房款缴付之日起一年内可支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