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那么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合法吗?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虽然放弃社会保险的意愿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但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双方作出的这一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即使用人单位已经依照协议约定,给予了劳动者物质补偿,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员工以公司未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起诉讼,公司依然要为该员工缴纳的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
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面临着被课以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若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在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下,没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分担与支持,用人单位恐怕要向工伤职工支付一笔巨额的赔偿。
社保的作用
1、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