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相关法规规定,阳江市单位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单位办理社保所提供的资料受理后,社保登记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单位办理参保登记资料
单位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时,社保登记环节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有异地分支机构的,还应填写《所属分支机构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之一:
1.党政机关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2.事业单位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和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3.社会团体提供民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4.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5.军队单位提供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6.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7.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当地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参保登记流程
单位办理社保所提供的资料受理后,社保登记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重点审核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行业类别等,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在信息系统录入单位基本信息,确定其社会保险编码、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各险种适用费率等,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与《社会保险登记证》一起交申办人,另一份与《社会保险登记表》、《所属分支机构情况表》一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