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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参保单位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社保话题:昆明市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2-25 【字号:

随便吧社保小编从昆明人社局了解,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规定,参保单位的登记事项、人员增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到昆明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西区二楼办事窗口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份办理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责任部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

办理窗口:综合楼西区二楼失业保险服务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871-63362768、0871-63362528

办理地点:呈贡新区锦绣大街昆明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西区二楼失业保险服务1、2号窗口

 

一、申请条件

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参保的单位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3.《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劳社办〔2007〕98号)

 

三、办理准备材料

1.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有效证明、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计算机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参保地经办机构、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变更表》(原件一份);

3.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申报

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关系及税务计算机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参保地经办机构、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上述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其中一项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在每月1-15日内向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提交变更申请,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

2.审核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对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查验材料是否齐全,审核通过的,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受理单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待补齐后再审;

3.办理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审核通过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修改信息系统内相关信息内容,并将有关资料归档、入库。并向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上报变更信息,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每月25-30日内统一将全市变更信息汇总后报相关地税部门进行变更。

 

 

昆明市参保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人员增减变动

责任部门:昆明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统筹处

办理窗口:综合楼西区二楼社保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871-63362223

办理地点:呈贡新区锦绣大街昆明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西区二楼社保1-4号窗口

 

一、办理依据

《云南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云社险〔2004〕27号

 

二、申请条件

单位根据用工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每月1-25日

 

三、办理准备材料

1.参保单位填报《养老保险增减表》(表四),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参保人员增加,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

3.新增人员从未参过保的,参保单位须将新增人员信息录入《批量新参保格式表》电子表格,申报时须将电子表格一并申报。

4.申报参保人员减少,按照不同情况,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退休人员审批表,或死亡证明书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每月1-25日到昆明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西区二楼社保1-4号窗口办理;

2.材料齐全,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