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社保部和省人厅的要求,湖南省制定了《2016年湖南省企业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中表明了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中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由国家或单位为她们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度。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可享受产前筛查、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近年由于基金有结余,我市生育保险把妇女健康检查也纳入生育保险的支付范围。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职工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女职工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一般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有计划生育需求的参保职工,首先向单位计生部门报告,选择北湖区计生站的可持单位计生办开具的证明、医保手册和IC卡就医,按标准直接结算(因北湖区计生站已联网),选择苏仙区计生站就医的由经办人持单位计生办开具的证明到经办机构开介绍信,凭介绍信就医并结算。
计生费原则上不到后台报账。计生费用标准逐年提高,诸如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手术取消次数限制。
经办人应向单位领导汇报,组织单位的职工学习生育保险有关计划生育的文件。绝经期的在职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要做好计生手术。退休后就不再享受生育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