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的新农合政策跟往年相比较,都作了哪些调整?据随便吧医保小编整理,有四个特点:一是筹资水平提高。二是保障范围扩大。三是补偿金额增加。其他具体请大家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2011年我市筹资标准是如何分配?
答:人均筹资水平从150元提高到230元,其中各级政府年人均补助200元,农民个人年缴费30元。
目前我市各级住院补偿的起付线及补偿比例是多少?
答:共分四级: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90%。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7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60%。市外定点的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45%。以上各级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不采取零起付线的做法。对参合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转院治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的一次起付线。封顶线是参合农民在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计获得最高的补偿金额。
特殊门诊病种从15种扩大到20种,请问这20种是哪些?相关的补偿比例及补偿方法是怎样的?
答: 特殊门诊的20种病种及补偿比例:①提高重症尿毒症透析患者补偿水平,补偿标准为0起付线,补偿比例从50%提高到70%,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4万元。②精神分裂症补偿标准为0起付线,补偿比例从50%提高到70%,封顶线从2000元提高到4000元。③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苯丙酮尿症、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8种病种的补偿标准为0起付线,补偿比例从50%提高到60%,封顶线3万元;④糖尿病(降血糖药品)、高血压(Ⅱ期以上,降血压药品)、癫痫病、儿童听力障碍(干预)、强直性脊柱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结核病辅助治疗(必须根据县、区级疾病控制中心开具的疾病证明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抗结核辅助药品)、支气管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等10种病种的补偿标准为0起付线,补偿比例从50%提高到60%,封顶线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报销补偿流程:一是明确诊断。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可由乡镇卫生院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医务人员诊断。其余18种门诊特殊病种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及以上医师诊断。二是及时报备。门诊特殊病种已明确诊断的参合患者应及时向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并经审核后确认为当年度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对象。三是阶段报销。参合患者应认真保存就诊病历、门诊医疗费用项目清单和费用发票,可在年终将本年度的多次门诊费用按特殊门诊统筹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也可实行一季一报或半年一报的方式。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也纳入新农合,能否详细谈谈孕产妇如何参加新农合?
答: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纳入新农合是政府为保障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1)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的参合孕产妇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住院分娩(荔城区、秀屿区、仙游县的限价800元,城厢区、涵江区、湄洲湾北岸、湄洲岛限价9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限价标准的80%进行补偿。(在荔城区、秀屿区、仙游县的限价1100元,城厢区、涵江区、湄洲湾北岸、湄洲岛限价1200元)。
(2)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阴道手术产和剖宫产的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给予补助400元,剩余的可补偿费用按当地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总补助补偿额=400元+住院可补偿费用*补偿比例)
(3)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含正常分娩、阴道手术产和剖宫产)的参合孕产妇,首先政府给予补助400元,剩余的可补偿费用按当地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总补助补偿额=400元+住院可补偿费用*补偿比例)
(4)未参合孕产妇:同样可以享受政府对农村孕产妇分娩400元的政策。携带材料:户籍证明、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和住院收费票据、准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