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天水市为了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天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调整。随便吧医疗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关于2015年预缴费的时间及标准
1、缴费时间:2014年1月1日开始截止12月底。
2、缴费标准:
(1)非在职城镇居民:每人每年80元。
(2)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40元。
(3)城市低保人员:每人每年20元。
二、关于2014年缴费的时间及标准
(一)关于2014年正常缴费的时间延长及标准
1、缴费时间:2014年的正常缴费延长至2014年3月底结束。
2、缴费标准:
(1)非在职城镇居民:每人每年80元。
(2)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40元。
(二)关于2014年中断补费的时间及标准
1、缴费时间:2014年4月1日开始按照中断缴费标准补缴
2、缴费标准:
(1)非在职城镇居民:每人每年360元。
(2)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20元。
三、关于历年中断缴费的补费标准
(一)关于2007——2010年度中断的补费标准
1、非在职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40元。
2、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00元。
(二)关于2011年度中断的补费标准
1、非在职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60元。
2、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20元。
(三)关于2012——2013年度中断的补费标准
1、非在职城镇居民:每人每年320元。
2、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80元。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渭有关单位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到信用联社及其下属各营业网点按以上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请信用联社督促其各营业网点严格按照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