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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木兮_日期:2016-01-09 【字号:

本文随便吧医保小编主要介绍了关于泰安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种种,主要有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参保居民什么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滞后或中断缴费的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关于泰安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1、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

参保人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认真填写《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对以下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①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②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

③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④属特困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

⑤属优抚对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象证件。

上述证件如丢失,应由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此前参保人可按一般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在年度缴费截止日前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可按相应人员类别变更登记并缴费;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当年度只能按一般居民缴费并享受待遇。

2、参保居民什么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收缴一次,8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启动当年,对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个别城镇居民,缴费截止日放宽到2007年12月31日。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即时登记并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也可到下年度参保缴费,但上年度医疗保险费不用补缴。

3、参保居民到哪里缴纳医疗保险费?

老年居民、重残人员、非从业人员、未入学或未入托幼机构少年儿童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缴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协助做好基金收缴相关工。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代收医疗保险费。

 

4、滞后或中断缴费的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滞后或中断参保超过一年的,办理登记时应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补缴滞后或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审验其相关资料,确认其符合参保条件首次应参保的时间,计算其滞后或中断参保的年限,报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再行办理补缴手续。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因滞后或中断参保需要办理补缴的,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5、参保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居民9月30日前缴纳医疗费的,从10月1日起即可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截止日后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续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