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首页 > 医疗保险查询 > 渭南市 >文章阅读

渭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出台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1-29 【字号:

据随便吧医疗保险小编了解,渭南市社保局为满足更多城镇参保职工享受高效、快捷、便利的医疗服务,根据《渭南市城镇职工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政策。

 

一、即时结算时间及范围

2014年1月1日在已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切换的市本级、高新区、潼关县、大荔县、蒲城县、澄城县、富平县、华阴市、白水县、经开区实行。

二、即时结算对象

渭南市辖区内凡转诊和异地安置在西安到渭南市确定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城镇参保职工。因公出差、学习、探亲,在参保地外突发疾病的人员,不在此范围,按原结算办法施行。

三、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

四、经办流程及结算办法

1、转辖区外就诊的持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公立机构)开具的转院审批表(见附件1),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备案,持备案后的转院审批表和社会保障卡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异地安置在西安的人员持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定点医院选择备案表(见附件2),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备案,持备案后的异地就医备案表和社会保障卡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各级经办机构在审批转院和异地就医备案的同时,负责网上备案。

具体费用结算办法按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结算政策规定执行。参保患者自付部分由患者与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省医管中心与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定期给省医管中心拨付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

异地安置人员未在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选定的其它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按原报销程序报销。

 

五、几点要求

1、各经办机构接此通知后,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无特殊情况,网络开通的市、县(市、区)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协议定点医院就医的,一律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3、临渭区、华县、合阳县、韩城市网络系统完成切换后,一并按此《通知》精神执行。

六、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辖区外医院审批表

2、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定点医院选择备案表

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

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转辖区外医院审批表

 

附件2:

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定点医院选择备案表

单位名称: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本表一个参保年度变更一次,如本人无变动,不再填写。

3、异地事由是指单位派驻市外工作或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及异地就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