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地区医保新政策详情,居民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人社所参保政策,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随学校集体签约的学生到所属学校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2016年各级政府补助每人每年360元。具体请看下文,随便吧医保小编为大家整理。
需提供在我市一年以上的暂住登记证明和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我市的营业执照或房产登记证明到居住地村居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460元(个人缴费+财政补助)。
1.集中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居民自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校学生自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自缴费之日起满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新生儿缴费问题:新生儿出生当年,若其母亲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随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若其母亲未参加居民医保的,出生10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居民应当按时连续参保缴费,每中断一年,医疗保险待遇开始享受时间延后1个月,最长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