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泉州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泉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泉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5、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6、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7、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材料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管理中心在受理借款人申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借款申请人。
2、借款人持《贷款受理单》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申请表》在15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受托银行根据《贷款受理单》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申请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受托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办结登记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根据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指标,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设立的专用监管结算账户内,并同时将贷款资料整档移交管理中心。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泉州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40万元,双职工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60万元。
现行中:泉州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泉州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
贷款利率:
当年缴存的公积金的年利率为0.4%
上年结转的公积金的年利率为2.85%
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