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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公积金提取办理详细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06 【字号:

金昌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怎办理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包括了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过程是怎样的等等,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做的金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用于支付房租的;

注:职工具有情形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或者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金额。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企业破产、职工买断工龄下岗或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再就业,并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5)农业户口职工或在本市务工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

(6)职工本人、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在管理中心预留的财务印鉴;

3、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由职工本人出具代理委托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本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并盖章;

3、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银行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注:单位破产、解散、撤销或职工账户实行托管的,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带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直接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所租房屋的年租金,但可逐年申请提取。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或者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金额。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购房税务发票开具时间或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为准。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企业破产、职工买断工龄下岗或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再就业,并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5)农业户口职工或在本市务工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