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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来宾市公积金新政策新方针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16 【字号: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收到最新消息,来宾市公积金政策出新政了,这一新政的推出,主要是为了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月还款额上限将提高到月收入的60%。至于详细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月还款额上限提高到月收入的60%

根据新的实施办法,全区各地要认真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切实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满足借款人购房需求。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计算。

同城公积金中心可互通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缴存职工可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参照异地贷款方式办理。

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

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并出具证明)的住房公积金。

 

无需提供征信报告、单身证明

缴存职工办理贷款业务及不需转入单位账户提取业务的,填写的申请表可不需要单位盖章。

符合条件住房可逐户封顶放款

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连带保证义务的基础上,公积金中心可对抵押已受理的贷款申请先行放款,不需要等到抵押办结。可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力、历史业绩以及楼盘整体建设情况,根据申请贷款的住房建设进度,逐户封顶放款。

简化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逐步推行受委托银行进驻业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模式,贷款审批、签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环节合并为一,一次性办结,方便缴存职工。2015年12月底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占比超过20%以上的受委托银行必须进驻,有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可成立个人住房贷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