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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11 【字号: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流程、贷款额度与利率等是怎么样的呢?随小编来看看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大全。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邯郸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邯郸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单位和本人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付购房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30%;被管理中心认定为二套房的,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50%。

4、借款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同管理中心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

5、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未偿清的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同意担保公司为其公积金贷款提供全程担保。

7、申请人无配偶或配偶无稳定职业的,须有稳定职业的第三人为其提供担保,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连带责任。

8、申请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详情

贷款材料

1、填写完整的《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三份。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布的有效证件。

3、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办证联(第二联)。

6、由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偿还贷款担保的,提供第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7、申请人及其配偶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明细单。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9、申请人在主城区三区一县之外工作的,由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一份。

注:以上各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2-6项需提供复印件五份,8项提供复印件2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即初审、复审和审批。

3、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要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6、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由该公司办理担保及反担保有关手续。

7、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同意,贷款银行在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申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30万元。

改革后:邯郸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以千元为单位计算):

1、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申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30万元。

2、所购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80%;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70%。

3、被管理中心认定为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50%。

4、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和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

5、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减去已付房款的数额。

贷款偿还

1、正常还款。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每月20日之前在还款帐户中存入不少于月还款额的资金,由承办银行进行统一扣收。

2、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时,需提前向委托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本金或全部本息。提前还款时间是每月的15日(含)之前。

3、最后一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到贷款承办银行进行柜台还款,方可办理完成贷款结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