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策的一出台,都会相对于的给广大的市民带来不同程度的改变和影响,而随便吧公积金小编前段时间收到消息,鸡西市公积金出台了新政策,其中就包含了缴存职工购买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可提高到50万以及缴交的维修基金和契税税金可以提取公积金等。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详细了解下吧。
提取方面新政策内容如下
1.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缴存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单身职工还应提供单身证明。年度提取额度,根据我市当前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面积,经测算,确定以家庭为单位不超过一万叁仟元。其中:鸡冠区租房提取上限为13,000元/年,城子河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麻山区租房上限为6,000元/年,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租房提取上限为10,000元/年。
2.缴交的维修基金和契税税金可以提取公积金。
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其缴交的维修基金和契税税金可纳入购房支出费用总额合并计算,申请提取公积金时一并支取。
3.动迁安置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缴存职工自有住房被棚户区(沉陷区)改造工程动迁安置的,一年内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及地税预交款收据,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额不超过动迁补差款额。
4.可以提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账户公积金。
缴存职工在动迁安置、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如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除可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外,可提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作为补充。
5.购房首付款可以提取公积金。
缴存职工以预交款方式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时,其地税预收款收据经房产预售部门核实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额不能超过预收款额,取消了以往预收款只能提取十万元的限制。
6.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不能同时办理的限制。
缴存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既符合提取条件又符合贷款条件的,取消以往提取和贷款业务不能同时办理的限制,可同时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
7.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可提取公积金的重大疾病分十类,分别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性障碍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贷款方面新政策内容如下
1.提高了贷款额度。
我市住房公积金原贷款额最高为30万,现提高到40万,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可提高到50万。
2.缩短了公积金缴存时限。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贷款,取消了原有足额缴存12个月的时限。
3.取消二套房限制。
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买房屋价款的50%更改为3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4.取消购房时限限制。
缴存职工在申请抵押贷款时,为方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取消借款人提供的购房手续日期至申请贷款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五年的限制。
5.取消二次贷款时间限制。
取消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没有不良记录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6.取消支取后贷款时间限制。
取消提取公积金时间距申请贷款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的限制。
7.提高抵押贷款审批比例。
抵押贷款审批比例由原来按抵押房产评估价50﹪—60﹪确定提高到60﹪—70﹪。即:非顶楼按评估价70﹪,顶楼按评估价60﹪。
8.降低开发企业履约保证金比例。
由对每笔发放给借款职工的贷款扣划购房金额的20%,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阶段性保证金保证金降低到10﹪。
9.增加异地贷款政策。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在本市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电力和铁路系统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也可在鸡西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