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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18 【字号: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济南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济南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基础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的购房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贷款流程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一手房贷款

所购商品房应为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按揭楼盘,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贷款材料

2、银行受理并进行初审

3、管理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中心签发委托放款通知书

5、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贷款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贷款材料

2、银行受理并进行初审

3、管理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开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确认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返还《他项权利证书》,中心签发委托放款通知书

6、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

1、领表咨询、开具证明;

2、核实情况、开设账户。

济南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50万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另:异地贷款最高可达60万。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30年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5,即可贷款年限<出生年+65(男)-当前年,可贷款年限<出生年+60(女)-当前年。

2、除配偶外的共同还款人以及担保人的年龄加上申请贷款的年限,男性不得超过65,女性不得超过60。

3、二手房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50年。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3.2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75%。

贷款还款

正常还款方式及规定

1、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到期一周之前,受委托银行应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实行按月还款的,按照还款计划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并按规定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入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