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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落地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05 【字号:

为了改善民生,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国家和省市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文件,所以,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为此出台了公积金贷款新政,如今已全面落实。下面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提供的新政内容,供大家参考。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落地

遂宁市公积金新政落地

点燃购房者热情提振房地产从业者信心、5月20日,本报以《我市6月起将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为题,报道了我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将于6月1日起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作出调整一事。据悉,该报道刊发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短短几天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接了数百个咨询电话。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管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对新政的落地都充满期待。

多项调整惠及缴存职工 市民对公积金的期望值大增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看到,前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的市民明显增多,在高峰期的办事大厅甚至出现了“一座难求”的场景,一些工作人员来回穿梭,拿着纸笔向市民解释新政策。

据悉,我市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从多个方面实实在在“惠利各方”。首先,延长贷款年限,新政中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原则上到申贷职工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25年;离申贷职工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延长其贷款年限至其退休后1年至5年。其次,为提高改善性需求购房者的购房积极性,新政中我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律确定为20%。此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仍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允许其同时进行商业按揭贷款。

与此同时,公积金新政还从全面放开异地贷款、我市辖区内公积金可互贷、父母与子女共同购房可互用公积金、贷款无逾期的提取金额可到个人账户等方面作出“改革”。另外,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也有变化,提取总额不再使用公式计算,而是给出了“缴存职工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租金每平米不超过120元/年,提取总金额不超过11000元/年”的上限,而在提取条件中,也去掉了“收入证明”这一项。

公积金新政带来的多项利好,使得不少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期望值大增。

购房者:新政点燃改善性购房者热情 将吸引更多的外地购房者

父母没有购房需求,缴存多年的公积金余额,只能“睡大觉”,等到退休时才能提取,刚毕业的子女却因为公积金缴存余额较少、缴存年限较短,导致公积金贷款额度较低无法买房;在外地工作的遂宁人,想回老家买套房,却不能使用在工作地缴纳的公积金;想用公积金买套房,却因二套房首付比例太高而“心有余而力不足”……下周起,随着我市公积金新政的实施,这些障碍都将破除。

今年50多岁的市民陈先生一直没有自己的住房,自10年前从蓬溪老家来到遂宁打工,就一直租房生活。2009年,儿子大学毕业在陕西工作,一家人的收入提高了不少。从那时起,他们一家人就开始筹划买房。

“儿子单位交公积金,每月有几百元,如今,公积金账户上已经有好几万元了。”陈先生说,虽然儿子名下有这笔钱,可受政策限制,这些钱使不上劲。而使用商业贷款,他们觉得利率太高。因为这个原因,今年过年儿子看中了一套40多万元的房子,最后还是没买。自从上周在报纸上看到新政出台后,陈先生就给儿子打了电话。期盼马上就要变成现实,陈先生兴奋无比,“新政一实施,儿子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很快就有自己的房子了!”

房地产从业者:新政出台利好市场 提振房地产从业者信心

即将“落地”的公积金新政,引起了业内的普遍关注。

从业多年的销售经理廖先生表示,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减轻了购房者的购房压力。比如,延长贷款年限,扩大了公积金的适用范围;异地缴存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调整,打破了地域限制,必将刺激楼市的回暖;贷款首付比例一律确定为20%,将大大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因此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潜在的购房者,拉动房产消费。

遂宁某房产网站负责人邓先生也表示,“此次公积金政策作出调整于购房者而言十分利好,能够缓解购房者资金压力,尤其对想“以小换大”的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而言更有帮助。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能够提振目前稍显“低迷”的房地产市场,为开发商和购房者带来信心。”

不过,不少楼盘的销售人员也表示,虽然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市场是有利的,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十分关注,但需要提醒购房者,首付比例的降低,暗示着还款压力将增大,切忌“头脑发热,买了再说”。另外,针对公积金新政中备受关注的“异地贷款”这条,也有业内人士持保留态度,担心两地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