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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提取公积金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05 【字号:

泸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怎办理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包括了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过程是怎样的等等,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做的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泸州提取公积金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的;

3、承租自住住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

提取材料

房屋类: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本人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完税证明等材料;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三)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应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等真实有效证明。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每年办理一次。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按《泸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办理。

(四)承租自住住房的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的

职工可以申请提取超出30%的部分。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初审后,由单位经办人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或区县管理部

3、管理中心或区县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