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宜宾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并不了解,办理公积金贷款看似复杂,其实要操作起来也不难。只要了解清楚需要准备的资料和要求以及办理的条件和程序即可,为此随便吧小编收集了宜宾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事指南。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宜宾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宜宾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上市交易的居住房。办公用房、网点房、单体车库、商住两用房不予贷款。
5、已足额交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6、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进行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作为质押,或由管理中心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担保。以房产作抵押担保的,须符合建设部《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
贷款材料
按揭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薄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文书(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首期购房款收据复印件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温馨提示:
1、所需资料一式两份,申请人在准备好资料后将其中一份资料和贷款申请表交公积金中心审查,另一份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交银行审查。
2、所有资料带原件和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审查。
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6、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现行中:购房者夫妻双方都有住方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50万元,如果只有一方有住房公积金,则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贷款额度: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