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贷款住房公积金要怎办理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方法,包括了贷款条件有哪些,贷款过程是怎样的等等,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做的迪庆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贷款条件
1、有迪庆州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合同,协议及付款收据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书面材料;
4、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并同意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物的登记和保险手续;或有具备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有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理住房)全部价款30%(二套房50%)的自筹资金作为首期付款;
6、在两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7、在中心和银行未有过逾期贷款历史记载;
8、夫妻双方均未在中心记载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夫妻双方在同一时期,只能靠一边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9、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未在中心为他人用公积金作贷款担保;
10、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和家庭所属房屋套数在国家房贷允许范围内。
贷款材料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缴交本);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证件)、结婚证明;
3、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4、符合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住房合同或协议以及有权部门的批准证明、书面材料;
5、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的抵押或质押授权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评估证明,担保人身份证明,资信证明、同意担保书面材料。
贷款流程
1、具备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制《迪庆州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及审批表》及《房地产抵押状况》等有关表格。
2、中心在接受借款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或调整贷款的建议,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3、经审查准予贷款的,及时向受委托银行发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及有关资料。
4、受委托银行收到中心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后,对借款人条件、保证人资格、抵(质)押物等进行再次审查核实,对无异议的及时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或《个人住房借款保证合同》,对有异议的及时反馈借款人和中心。
5、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并进行公证后,受委托银行填制《贷款指标通知书》或《借款借据》,同时划转款项,并将划款凭证中心联送中心记账。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和建房申请贷款额度为30万元;缴存双职工家庭(包括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配偶及成年子女),购买和建房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报国务院批准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贷款约定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照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