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首页 > 社保查询 > 葫芦岛市 >文章阅读

葫芦岛市2016年社保政策内容简要了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1-02 【字号:

葫芦岛人社局今年对社保政策进行了完善,提出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38424元。同时,关于医疗保险也做出新的调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参保当月开始缴费,也可自愿选择补缴。

葫芦岛市:关于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葫芦岛市根据《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精神和市统计局统计年报有关数据,将社保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38424元。

二、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38424元的60%或100%作为年缴费基数,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4.6%,不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三、2016年,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额为每人每年84元。

四、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的年缴费基数最低为38424元的60%,最高不超过38424元的300%。

 

葫芦岛市: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参保当月开始缴费,也可自愿选择补缴。2003年8月1日前参加养老未参加医疗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2003年8月开始补缴医保费;就业转失业人员可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月补缴医保费,2002年9月1日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可从2002年9月开始补缴医保费。选择不补缴的,医疗待遇递减。医疗保险待遇递减标准如下:未补缴年限在2年之内的,其统筹基金和超限额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标准的90%支付;未补缴年限在2年以上的,其统筹基金和超限额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标准的80%支付。参保后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4年,待遇不再递减。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须连续缴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一年以上的,医疗待遇等待期六个月,补缴期间医疗保险待遇不予支付。年度内未按期缴费的,停保后无医疗待遇等待期,补缴期间医疗保险待遇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