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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方法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19 【字号:

自从可以办理社保转移之后,给广大民众带来的不少方便。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办理社保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工作,怎么处理已经买了的社保?别担心,随便吧社保小编为您整理了通辽市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方法。

通辽市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方法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第5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方法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方法

(一)转出:养老保险股和办公室财务部门根据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帐号,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出手续。

(二)转入:养老保险股根据参保单位填报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投保申报表》,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台帐》和转移基金到帐信息及其他有关资料,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