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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铜川市最新社会保险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燕子日期:2016-02-26 【字号:

随着时代的不断前进变化,社保政策也随着更新换代,各地社保政策数也出现不同的变化。铜川市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颁布了以下新政策,具体的调整内容有哪些?跟随随便吧社保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养老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4〕4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要严格按照《决定》精神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体系。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征收。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决定》规定的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全省统一建立个人账户的起始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在此之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从参加之日起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医保政策:我市居民医保可微信缴费了
  

10月11日,市人社局与建行铜川分行共同研发的居民医保电子缴费平台成功上线,全市近40余家社区居民医保经办点将陆续安装自助缴费终端。“听说王益区医保中心安装了居民医保自助缴费机,我今天就试着过来给娃把明年的医保费给缴了,结果还挺方便的,再也不用社区、银行来回跑了。”市民韩先生拿着缴费凭条高兴地说。
  
  此次上线的铜川医保电子缴费平台将支持以下几种缴费渠道:
  一、自助服务终端:参保居民可持社保卡或“本人身份证+银联卡”通过布设在社区居民医保经办点的自助服务终端完成缴费。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本次布设的自助服务终端加配了身份识别模块,尚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居民可在该模块读取身份信息后,通过任何一家金融机构的银联卡完成缴费,并无需承担跨行手续费。
  二、市人社局网站:参保居民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www.tongchuanhrss.gov.cn),点击右侧“热门服务”栏目中“居民医保网上缴费”功能,并按其提示完成缴费。
  三、“铜川人社”微信服务平台:参保居民可在微信中关注“铜川人社”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选择底部“我要服务”菜单中的“居民医保缴费”功能,并按其提示完成缴费。
  四、建行营业网点柜台:参保居民可持社保卡或“本人身份证+银联卡”在建行营业网点的居民医保缴费窗口完成缴费。
  

 

生育政策: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居民生育保障待遇


  一、参保人员怀孕后,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登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住院分娩期间、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铜川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的,均纳入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即时结算。
  

二、住院分娩费用的付费方式采用定额结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期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顺产分娩的定额结算标准为二级及以下医院1000元,三级医院1900元;

剖腹产分娩的定额结算标准为二级医院及以下3400元,三级医院5500元;

异常分娩的定额结算标准为二级及以下医院2400元,三级医院3100元;

住院分娩过程中出现合并症的定额结算标准三级医院增加2000元,二级及以下增加1200元。
  

三、参保人员转外住院分娩的,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费用按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