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能够让企业职员在失业的情况下也能够拥有好的保障。为此,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社会失业保险保障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失业保险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缴费。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绍兴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绍兴市失业保险费率执行的要求是单位缴1%,个人缴0.2%,此次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要求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和职工的费率应当统一。
绍兴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1.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4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高于145116元的,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按12093元确定;低于48372元的,月缴费基数按 4031元确定。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不包括其下属的三产企业)按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绍兴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址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胜利西路铁甲营2-2号
电话:511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