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育保险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育保险查询 > 吉林省生育保险查询
社保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电话:0431-85821880
  网址:http://www.jlsi.gov.cn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亚泰大街和解放大路交会处南行100米,金业大厦二楼)
  电话:0431-88690558 88690559
  传真:0431-88690550/88690554/88690558
  网址:http://www.jlyb.gov.cn/

根据吉林省政府相关规定,将新增生育保险这一险种。吉林省人社局对生育保险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统一生育保险费筹资渠道、调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支付渠道及加强基金监测和管理等,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请大家仔细阅读下文 ,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吉林省新政策详细资料! 查看详情>>

吉林省人社部就《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两条重要规定是: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大幅降低,由现行规定的1%降为“不超过0.5%”;生育保险覆盖的范围扩大,囊括了个体企业,不在限制户籍。随便吧小编从吉林省人社部门获悉,目前我省规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超过0.7%。具体请看小编整理的详情。

吉林省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介绍

吉林省缴费比例降至“不超0.5%”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缴费比例超过0.5%的,应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据人社部测算,近二十年,我国各地生育保险费率不一,但目前总体水平在1%左右。此次意见稿提出不超过0.5%,意味着,费率将平均降低0.5%。

吉林省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超0.7%

生育保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用人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0.7%来缴纳,具体缴纳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超过0.7%的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目前,吉林省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0.7%。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长春市2016年新规定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吉林市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辽源市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延边州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医辽保险制度,改善企业妇女的就业率。吉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生育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员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及流程做了相应的措施。现将关于吉林省的生育保险的报销制度做一讲解。

吉林省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及报销条件详解

吉林省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最新长春市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2016年四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16年通化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了解延边州生育保险报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