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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5-12-20 【字号:

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从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档次调整至13个,最高缴费档次达到每年3000元。下面是马鞍山养老保险政策详解。

 

个人缴费最高档次增加到30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其中,个人缴费档次由过去的15个档次,减少到13个档次,最高缴费档次金额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具体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市人社局将会同市财政局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标准。

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保补贴提高至400元

新政策给予缴费困难群体适当照顾,同时享受各级政府对参保缴费的补贴。

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人员,区政府按照4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而此前的标准为100元。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等缴费困难人员,选择400元标准参保缴费的,个人承担缴费额160元,区、乡镇政府为其代缴240元。

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3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2年印发的《马鞍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时,已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自2014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此外,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5%,最高不超过50%。

丧葬补助费发放对象扩大至参保缴费人员

新政策扩大了丧葬补助费的发放对象范围,由待遇领取人员扩大至参保缴费人员。

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以及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死亡人员生前8个月养老金,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不发给一次性困难补助费。

参保缴费人员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丧葬费,丧葬费标准为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

新闻大数据

马鞍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7.38万人

2007年,马鞍山市市区在全国没有统一指导意见的条件下,自行探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家开展新农保试点,当涂县、和县被列为第一批全国新农保试点。2011年,含山县被列为第三批全国新农保试点。同年,国家在前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同时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7月,马鞍山市市区被列为第四批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将自行实施的新农保制度完善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组织实施。

几年来,马鞍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基金管理总体规范,经办能力逐步加强,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7.38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29.76万人。今年上半年,该市累计发放养老金1.97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广大城乡居民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