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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规定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2-08 【字号:

据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巢湖市养老保险政策于近日修订《巢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新文件对参保缴费标准、缴费补贴金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代缴保费标准、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以下是详细解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精神。巢湖市于近日修订《巢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新文件对参保缴费标准、缴费补贴金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代缴保费标准、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同时新设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调整后的新政策自5月份起实施。

调整缴费标准

取消原1200元/年缴费档次,新设3000元/年缴费档次,调整后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调整缴费补贴

增加100元-500元间的补贴梯次,同时调整600元以上缴费档次补贴标准。调整后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补60元,缴600补70元,缴700元补80元、缴800补90元,缴900元、1000元补100元,缴1500元、2000元补150元,缴3000元补200元。

调整市财政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代缴保费标准

将市财政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的补贴标准由每年市财政代缴100元变为每年代缴2000元,将市财政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缴费补贴标准由每年市财政代缴100元变为每年代缴200元,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财政补贴。

调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

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0元。

设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参保人死亡后,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当年8个月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