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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养老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1-05 【字号:

据社保小编了解到,《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审议通过并指出,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我市城乡居民共享同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下面由小编带你详细了解茂名新政策条例。

 

会议审议并通过《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会议指出,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我市城乡居民共享同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对我市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发展成果,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在新农保和城居保的社会制度和主要政策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本着城乡统一、完善政策、增强吸引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提高缴费档次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等方面有新突破。《实施办法》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成。个人缴费档次最低为每年120元,最高为3600元,共分10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根据缴费能力不同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满足不同参保人的需要;个人缴费最低档次由原来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现在的80元,切实提高了参保人的养老待遇水平;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高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60元的缴费补贴,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激励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保缴费、长缴多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生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制度衔接工作;要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做好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

问: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按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保障性。我们所指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保险体系。

问: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领域者稳定、可靠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问:哪些人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都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参加新农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办理新农保停保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界限怎么样?

答:年龄界限为年满16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干部未满55周岁,女工人未满50周岁。但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什么?

答: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现即2139元)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缴纳;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现即13404元)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8%。如某单位职工张三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那么张三的缴费工资为2139 元,其中单位必须依法为张三每月缴纳320.85元的养老保险费,张三个人缴纳171.12元。

问: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费由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自由选择,上下限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纳入统筹账户,8%纳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可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问: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地点在哪里?

答:参保地点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地的地税部门,市直和茂南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在茂南区地税局办理。

问: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流程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书(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当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随后凭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个体工商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当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个人缴费登记。

问:参保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怎么办?

答: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年限为止,或者继续缴费后男的年满65岁、女的年满60岁后可选择一次性趸缴。

问:在不同地方、不同企业社保缴费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答:在不同地方、不同企业的缴费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并以累计缴费年限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问:是不是达到领取养老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就可以不需要缴费了?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就要参加社会保险,并不是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不参保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只是达到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一个必要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什么好处?

答: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以让参保人员在全国范围内无障碍流动,在任何地方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基金可以转移。特别是对于流动性较大的群体无参保后顾之忧。

问:哪些人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答:通俗一点说,就是你在省内流动或跨省流动后,新的工作单位在当地社保局给你办理参保后,你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问:怎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答:领凭证。参保人在原参保停保后,由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自己凭身份证打印)

写申请。参保人在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申请。(参保人自己提交)

办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好转出转入的各项手续。(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衔接,无需参保人自己办理)

如我市某企业参保职工张三去四川成都工作,企业为张三在我市办理停保后,张三凭身份证到我市社保局打印参保凭证,待张三在四川成都的新工作单位为张三办理参保后,张三向新参保地的社保局提交参保凭证,由我市社保局和新参保地社保局衔接确认符合条件后,就可办理转移手续。

问: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养老保险关系怎么处理?

答: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如已达到城镇职工退休缴费年限和年龄条件的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没有达到可考虑继续缴费或转入新农保。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一段时间后重新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符合转移条件办理转移手续,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问:申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是什么?

答:①年龄条件:

【正常退休】正常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井下、高温工种累计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政策性提前退休】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②缴费条件:

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问: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包含哪几部分?如何计发?

答: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1998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死亡待遇计发标准为:①丧葬补助费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②一次性抚恤金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③一次性救济费(不分供养人数)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问:目前我市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如何?

答:从2006年起至2014年经过连续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673.18元增加到目前1825.78元,增长率为17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律责任

问:用人单位不为单位职工参保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①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期限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③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期限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