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岛市养老金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金、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⑴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说明:
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
b、我市职工的平均指数是指自1994年起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历年缴费工资占当年社会平均工资(2006年以后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
c、缴费年限是指所有的工龄,如不满整年的月数要换算成年,即:月数/12,保留两位小数。
⑵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是国务院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作了统一规定。退休年龄不满整年的余数,按1整年计算。
⑶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指数
说明:
a、我市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是指1994年10月以前的缴费年限。
b、199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没有此项养老金。
2015年后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如何计算?
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发给退职生活费,标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⑴基础养老金 =(退职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退职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说明:职工平均缴费指数是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历年缴费工资占当年社会平均工资(2006年以后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
⑵个人账户养老金 = 本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说明:退职年龄不满整年的余数,按1整年计算,不满40周岁退职的人员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时,在国家作出统一规定前,暂按40周岁确定计发月数。
⑶调节金 = 120元(只有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