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符合条件的可以转移接续,工伤保险关系、生育保险关系不能转移接续。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到,随着对市内转移接续的具体业务经办流程的简化,现在办理社保转移业务非常快速便捷啦!!!
同城社保关系转移办理须知
1. 参保人的原单位(转出单位)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转出人员的减员;
2. 再由现单位(转入单位)去转入地的地税部门办理转入人员的增员,社保系统即可自动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所需资料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注:在转出地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原固定工身份,且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正式调入人员不需提供);
④属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市区级以上党委组织、人社等行政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原件;
⑤涉及其它特殊情况的,另行告知补充相关资料,如:存在重复缴费的,提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做退款用途。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到转出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②申请人向转入地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申请材料
③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④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清单,同时划转相关资金
⑤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