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小张的原单位为其购买过社保,随着工作稳定现在新单位也为小张办理了社保,这样就出现两个社保号了,怎么办?可以合并办理吗?面对这一疑问,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提供大家参考。
有两个社保号可以申请合并
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新政策来说,参保人员流动就业,若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若一个继续想要缴纳的账户,另外一个账户选择去注销(注销的账户金额会退款),保留一个账户作为社保和养老保险的领取账户办理方法
注:不同地方或有不同,也可以选择由代理人代办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SF051(一式三份)
3、缴款凭证(缴款书或银行缴费回单)原件、银行存折的复印件;
4、单位退费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涉及人员的应征资料,如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
如同一社保险种存在有多个社保号的,则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社保号合并:
一、如果个人信息无误,则直接办理个人社保号合并,应先由社保部门负责合并,然后由申请人持社保部门出具的确认表及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事宜。社保部门咨询电话为12333。
二、如果个人存在多个社保号,并且各号所对应的个人信息不相符,则需要先在地税部门办理社保个人信息变更,再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号合并。
个人信息变更办妥后,社保号由社保部门负责合并,然后由申请人持社保部门出具的确认表及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三、地税部门办理合并(修改)个人社保号需收取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并按指模);
2.委托代办的,代办人需出示当事人的委托书(签名并按指模)、代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并按指模);
3.《重复参保人员合并确认表》一式一份(办理合并个人社保号业务收取);
4.《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申请表》一式二份;
5.社保协办函(修改个人社保号时收取);
6.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