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那你知道2016年的四川省社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不清楚的话也没关系,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四川省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为25%。其中单位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负担21%,个人负担4%;个人代理人员按25%自负。
2、医疗保险:
(1) 基本医保:缴费比例10%。单位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负担8%,个人负担2%;个人代理人员按10%自负。
(2) 住院医保:缴费比例5%。
3、失业保险:
根据川人社发【2016】3号文件精神,失业保险比例于2015年1月起有所降低,上年度多交部分将于本年度的保险费中予以抵扣。现缴费比例为2%(城镇户口)或1.5%(农村户口)。其中单位负担1.5%,个人负担0.5%(农村户口本人不负担)。此类保险仅限于单位代理人员。
4、工伤保险:
本省统筹区域内,一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5%调整为0.7%;二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1%调整为1.5%;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2%调整为2.5%;事业单位(不包括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调整为0.3%;高危行业(包括二、三类行业中已发生职业病例的企业)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3.0%。
5、生育保险:
(1)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从0.8%降至0.6%;
(2)女职工生育时或者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标准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如阴道自然分娩术从2200元提高到3000元,剖宫产术从4200元提高到5000元。